基于歐盟內(nèi)部氣候雄心的增強和控制更高的碳泄露風險的目的,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通過了CBAM分階段計劃,即根據(jù)進口商品的內(nèi)含排放量進行定價。從2026年開始,CBAM涵蓋部門的進口商將被要求交出相當于其產(chǎn)品內(nèi)含排放量的新創(chuàng)建的CBAM證書。CBAM涵蓋的部門包括水泥、鋁、化肥、電力、氫氣、鋼鐵,以及一些前端和下游產(chǎn)品。與歐盟委員會初始提案不同的是電力和熱力的間接排放也將包括在水泥和化肥產(chǎn)品中。
CBAM計劃將在最初的九年時間(2026年到2034年)逐步停止為CBAM涵蓋的部門免費分配EU ETS配額。這階段將以緩慢速率開始逐步減少免費配額,而在該階段結(jié)束時加速。減少免費配額的計劃直接配合CBAM分階段實施,因此在過渡期間,CBAM將僅適用于EU ETS中不受免費分配的排放比例。
資料來源:歐盟委員會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wǎng) t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