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OECD)發(fā)布題為《2025年有效碳率:能源使用稅與碳定價的最新趨勢》(Effective Carbon Rates 2025: Recent Trends in Taxes on Energy Use and Carbon Pricing)的報告指出,近年來碳定價在各國與各行業(yè)之間繼續(xù)擴大,設計方案日益多樣化和靈活,以平衡減排、增加公共收入、加強能源負擔能力、增強能源安全和提升競爭力等各種政策目標。報告分析了2018—2023年79個國家
碳稅、排放交易體系(ETS)與燃料消費稅的演化特征,這些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82%。報告的主要結論如下:
1
2018年以來,有效碳稅率(Effective Carbon Rates, ECR)一直在上升。
ECR的分布并不均衡,2023年,約16%的溫室氣體排放征收的ECR超過30歐元/tCO?e,約11%的溫室氣體排放征收的ECR超過60歐元/tCO?e。
2
碳定價在全球不同國家與行業(yè)之間擴張。
截至2023年,已有50多個國家實施了碳定價工具,該工具在各地區(qū)和行業(yè)之間不斷擴張。在亞洲、歐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qū),各國已經引進或正在考慮新的體系。在工業(yè)、電力等已經建立碳定價機制的行業(yè),碳定價的覆蓋范圍正在深化,同時擴大到國際航運、農業(yè)等新的行業(yè)。
3
ETS正在推動全球碳定價的增長。
2018—2023年,碳稅覆蓋的溫室氣體范圍保持穩(wěn)定,占比約為5%。相比之下,ETS的覆蓋占比在同期翻了1倍多,從10%增加到22%。2023年,碳稅主要覆蓋建筑與運輸行業(yè)的排放,分別占其二氧化
碳排放量的11%和13%。ETS主要覆蓋電力與工業(yè)行業(yè)的排放量,分別占其能源使用二氧化
碳排放量的58.5%和15%。2023年,ETS對建筑與運輸行業(yè)排放的覆蓋范圍不斷增加,分別達到8%和7%。
4
ETS的設計越來越多地考慮到生產波動。
ETS正在從預先設定上限的體系(如總量控制與交易)轉向基于強度的體系,后者根據生產碳強度設定減排目標,因此沒有固定的總量限制。2018年,20個ETS中只有2個是基于強度的;到2023年,34個ETS中有12個基于強度。2023年,基于強度的ETS所覆蓋的溫室氣體份額約占ETS所覆蓋排放量的70%。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